《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 》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21-01-11 来源:安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 【关闭窗口】

一、政策背景

2019年8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发〔2019〕46号)。2019年11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为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2019年12月16日,我省出台《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二、调整情况

此次目录调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我省现行目录为基础,与国家新版目录进行对接,调入国家新增药品(含国家谈判药品),调出国家删除药品,并按要求将国家重点监控药品从我省现行目录中调出。

(一)西药及中成药。(1)调入部分:将国家新版目录中常规准入部分新增的148个品种和国家2019年谈判新增的70种药品按照要求调入。(2)调出部分:将国家新版目录中常规准入部分调出的150个全部调出;根据国家要求,将原省目录增补品种中被列为国家重点监控用药的9个药品调出。

(二)中药饮片及医院制剂。(1)中药饮片。将国家新版目录中明确医保基金准予支付的892个品种全部纳入,同时列出基金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对原各统筹地区经批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其他中药饮片,按各地现行政策继续保留,并上报省医保局备案,待省医保局出台中药饮片统一规定后按要求执行。(2)医院制剂。对原各统筹地区经批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按各地现行政策继续保留,并上报省医保局备案。下步由省医保局牵头,根据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组织专家评审,制定我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限于特定医疗机构使用。

 

 

 

 

安阳市医疗保障局服务网 安阳市医疗保障局主办及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4105000074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097号  豫ICP备2020029971号
网站访问量: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