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阳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 2022-03-10 来源:安阳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李学华 【关闭窗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安阳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河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以建设覆盖全民、公平适度、精细高效、便捷智能的医保工作体系为目标,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保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动安阳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一)持续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党支部建设提质工程,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

(二)一以贯之从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全力办好省定民生实事

(三)扩大医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动普通门诊和试点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市、区)全覆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机制,提高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清算效率和直接结算率。

三、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四)继续加强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在保持待遇水平总体稳定前提下,优化调整帮扶政策。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数据沟通协调工作,持续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对重点监测困难群众参保状态、高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实施监测,按规定落实好相医保待遇。

(五)推进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清理我市超出国家清单范围政策,实现我市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六)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文件精神,调整我市相关政策规定。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定期数据传递,全面落实资助救助对象参保资助、分类救助相关政策

(七)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全市全面建立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实施职工个人账户改革。

)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好省定“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事项“跨省通办”工作

四、加强医药服务管理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保障。落实“两个确保”政策,按照规定做好救治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及时全额拨付疫苗接种费用。

(十)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DRG改革覆盖面,将开展住院服务的县二级(不含)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改革试点,实现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各50%以上覆盖率。协同推进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机制改革,加强各种支付方式的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适时探索职工门诊共济APG付费方式改革。

(十一)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医疗保障规范管理。在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规范医保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分块结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及时将符合“七统一”标准的医共体纳入总额付费范围,实行DRG付费管理。

五、深化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改革

(十二)继续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实省际联盟、省级、省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联盟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照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工作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和接续等工作加强运行分析和考核,重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同类可替代品种使用情况和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医药采购平台采购情况的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日常采购行为

(十)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探索完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涉及医用耗材价格准入谈判制度。

(十)加强医药价格和招采综合监管。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医药价格监管手段,建立完善医药价格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十)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实现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无死角。7月,完成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全覆盖。8月、9月,市局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抽查地域全覆盖。继续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巩固完善运用监管方式创新成果。充分发挥绩效激励机制作用,增强基金监管成效。探索创新DRG支付方式下的监督检查方法,使现场检查更加科学、精准。强化社会监督机制作用,有效促进基金监管工作注重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努力营造遵纪守法、诚信执业的“诚信医保”氛围。

(十七)提高基金监管执法效能全面落实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将打击欺诈骗保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严格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公开公正依法监管。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及时公开公示重大案情信息,主动曝光骗保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

七、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效能

(十)持续抓好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及成果应用,开展“走流程、办业务、解难题”活动。加快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实施综合柜员制、承诺告知制,深化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十九)开展医保经办“规范年”建设。提高医保经办法制化水平,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查找医保公共服务存在问题不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温度和质感;持续开展医保基金审核结算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十)持续做好全民参保工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开展重复参保专项治理,持续做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二十)健全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规范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行为,提高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十)改进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工作。在不改变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管理层级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前提下,将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统一归口医疗保障部门管理,实现直接结算,执行统一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目录,建立离休干部异地就医预付金制度。

(二十)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网络接入工作,做实各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落地。健全数据安全制度规范,配合省局做好全国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准备工作。

(二十)拓展延伸信息系统功能及内涵建设。围绕省局重点工作,加大信息支持和服务力度。为全省统一五级经办服务体系提供信息支撑;积极探索借助第三方渠道提供高效便民的医保信息化服务;强化重复参保数据治理工作;做好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支撑;完成支付方式改革信息保障任务。

(二十)大力推广电子凭证应用。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建设,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全流程就医服务。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和我省医保服务网厅、国家医保APP推广应用工作。

八、夯实医保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十)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及时总结做实市级统筹经验,加强对各统筹地区政策制度、待遇水平、基金运行情况差异化的调研分析,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积极稳慎探索省级统筹。

(二十)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医保制度改革年度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组织改革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改革经验,推动改革平稳健康发展。

(二十)贯彻实施“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科学谋划落实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做好省局规划实施联系点配合工作,总结实施规划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争创一批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基层服务示范点、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切实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水平。

二十九)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基层法治和执法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培育依法行政示范典型,持续开展两类示范点创建活动。

(三十)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绩效考评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障部门绩效评价制度落实,优化基金结算流程,持续推行医保基金预付制,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对账制度,促进医药机构健康发展。

(三十)切实加强医保基金审计。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能力建设提升资金审计工作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全医保基金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基金运行安全。

(三十)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业务财务一体化。推进全医保基金收入支出业务流程统一,实现资金线上对账、拨付以及反馈,统一全医疗保障基金账套及财务核算口径,强化医保基金规范、安全、高效。

(三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全医疗保障统计分析制度,按季度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工作精算分析和运行分析,加强统计分析成果运用。

九、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

(三十)持续抓好重点事项督查督办。深入落实省、市“13710”工作体制,健全完善重点任务完成督察督办制度体系,规范督查程序,加强常态化督导力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三十)抓好全市全系统平安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承担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责任,做好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落实舆情监测和处置引导体制机制,强行政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三十)切实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扎实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百县千乡万村”宣传宣讲活动,推动广大基层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掌握医保政策、善用医保政策,确保党和国家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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