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一人骗取医保超万元被依法刑拘
】 发布时间: 2022-04-27 来源:内黄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李学华 【关闭窗口】

  2021年3月19日21时,河南省内黄县硝河大道上,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在了停放于路边的轿车上,造成了电动三轮车司机田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内黄县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田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然而田某某却在明知有第三方承担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虚构自己骑车摔伤的事实住院救治,并骗取了医疗保险基金1.4万余元。殊不知,他这一骗,直接将自己送上了刑事审判被告席。

2022年4月22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了田某某诈骗犯罪一案,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临案旁听,见证庭审活动。庭审过程中,田某某悔不当初,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只是撒了个小小的谎言,却触犯了法律规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据悉,案发后,被告人田某某已将诈骗的1.4万余元退给内黄县医疗保障局,内黄县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化身“普法小课堂”,法官赵娜向旁听的人大代表和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新农合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群众的“救命钱”,国家为保证专项基金安全,严厉打击骗保行为。骗取医保资金5000元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戒,切勿为一己私利而触犯刑律。旁听代表和群众纷纷表示,要以此案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对国家和社会不利的事情。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内黄县法院切实贯彻中央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医保骗保犯罪行为,为促进平安内黄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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