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22-01-26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赵梦奇 【关闭窗口】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法治工作围绕全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有力保障了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开展,为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医疗保障局被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评为2021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制建设优秀等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医疗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谋划和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治国相关内容、党内法规及医疗保障相关法律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予以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全年听取专题工作汇报3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亲自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印发了《安阳市医疗保障2021年法制建设工作安排》和《安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安排》,并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不断提高全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对重要决策、文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履行合法性审查等要求。

  四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宣传。高度重视医保民生政策的普法宣传,大力丰富普法载体和普法形式,坚持做到普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审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亲自主持召开“放管服”能力提升工作会议,推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不断优化。

  六是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则,认真研究、及时处办人大提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和办理机制,行政权力制约运行机制有效建立。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安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安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安阳市医疗保障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执法监管流程规范。同时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新法内容,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赋予时代内涵,增强医保特色,为全系统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奠定制度基础。市局被安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我单位陈玉同志被评为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二)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工作创建。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10月12日和2021年1月5日,市医保局在规财科分别到汤阴县医保局,对该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经过市局推荐和省医保局实地考核,最终确定汤阴县医保局为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2021年9月和11月分别到汤阴县医保局培育指导汤阴县医疗保障局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规范行政指导案卷,明确行政调解范围。

  (三)进一步规范案卷,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十月中旬,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此次案卷评查范围主要是全市医保系统已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部分协议管理案卷。评查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适用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方面是否规范进行多角度全方面评查,评审人员及时作出了书面记录,总结了经验,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了全市医保系统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市局向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报送的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法律风险。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行政合同等事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积极推进医保事业法治化建设。

  三、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是积极与司法局规范文件管理科联系,学习《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安政法[2018]2号)文件,将我局2021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录入安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二是组织相关科室和中心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汇总,交由法律顾问进行把关,对限制公民权利,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予以修订和废止。三是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我局对现行使用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已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晚育津贴待遇的通知》(安医保〔2014〕29号)文件进行了废止。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依法治理

  (一)定点互认,便民惠企。

  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市互认,定点医药机构就近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即可,方便了定点医药机构办理手续。药店互认,参保职工可在全市所有的定点药店刷卡购药,不再受原来各个医保经办机构定点管理的限制,群众购药更便捷。

  (二)梳理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一是探索实现同城通办和柜员制集中办理医保业务。拓

  展服务模式,梳理确定了全市“同城通办”事项目录,打破原来医保业务办理地域限制,改变原来医保业务按照辖区属地办理的传统模式,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业务“同城通办”,

  二是实现部分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对我市职工医保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开通安阳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单位网厅和个人网厅,参保单位和个人只需电脑登录安阳市职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即可办理医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查询等业务。同时开通“安阳医保”支付宝生活号,个人可随时随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个人信息查询等,老百姓办理医保业务更加便捷。

  (三)推行告知承诺制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破解医疗保障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医保政务服务水平,市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医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局相关承诺制事项,明确了包括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三个承诺制事项3项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办理频次较高的公共服务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参保群众和参保企业提供书面承诺便可办理相关业务。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市医保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承诺内容及承诺书样表,方便群众查询使用;同时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更新调整,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

  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时限要求,将我局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压缩75%,对标全国最先进。同时提升服务深度,梳理一证通办事项,再造服务流程,简政放权,经研究我局两级以上服务事项占比98%,四级以上事项占比76%。

  (五)经办服务下沉工作

  我市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确定汤阴县、龙安区为试点,解决医疗保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在各乡镇成立医保工作办公室,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辖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合理调剂2-3名专(兼)职人员组建医保办,明确乡镇医保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负责做好辖区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各行政村成立医保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各行政村明确1名医保专干,主要负责配合乡镇医保办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二是经办机构设置。依托乡镇卫生院成立乡镇医保服务所,由县医疗保障局管理。依托村卫生室成立村医保服务站,由乡镇医保服务所统一管理。每个乡镇医保服务所配备3名劳务派遣人员,与卫生院现有医保经办人员联合办公。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保障、信息查询等医保经办工作。每个村级服务站依托村医,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协管员,与村卫生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配合乡镇医保服务所开展政策宣传、协助做好村级医疗保障等工作。三是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成立慢性病管理中心,负责全县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鉴定及日常用药等管理工作。优化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室设置及工作流程,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四是确定23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医保服务所,6个事项下沉至村社区医保服务站。印发了《安阳市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安医保办〔2021〕52号)。目前,人员招录、场所设置已经到位,业务开始办理,11月中旬在汤阴县召开现场会,全市进行推广。

  (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税务和卫健部门提供相关评价数据,提升相关目标任务;二是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版面一块和宣传条幅一幅。三是积极参与缴纳税费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局放管服优化经办服务相关措施。

  五、创新培训载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以考促学,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项培训。为确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效落实,根据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参加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的通知》安排,本着应考尽考的原则,安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局机关和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全体执法人员48人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活动。二是隔空充电,开展年度法治培训。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2021年度法制培训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的法治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0年12月10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举办2021年度安阳市医疗保障系统线上法制培训,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一百五十余名执法人员通过腾讯会议在线参加了法制培训。培训邀请河南省兴邺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讲授仲裁法、民商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新亮点以及服务型行政执法;市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负责人邢建国结合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实际,讲授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规范。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同时,视频会议培训方式打破空间局限,开创了法治宣传新阵地,蹚出一条“同堂培训”新路子。三是观看法治电影,弘扬法治精神。11月5日下午,安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观看《特别追踪》,弘扬诚信守法意识”活动。大家纷纷表示,要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法治声音,时刻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正能量,立足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系统法律法规,为全社会弘扬诚信守法意识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贡献医保力量。

  六、厘清权限,编制并公开权责清单和权责流程图

  根据“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将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等目录清单相结合,逐项确认本部门权责事项,厘清权责边界和职责分工,对行政职权事项逐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安阳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在局官网进行公开。权责清单事项共有30项,包括行政处罚类9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给付类2项,行政检查类6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权力类10项,进一步厘清了医疗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职权依据,又使企业和群众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提高了办事效率。

  七、以考促学,做好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精心筹划培训考试方案,鉴于疫情防控需要,11月22日下午3:00,设立市医保局和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两个考场同时进行执法证年审考试,并由持监督证的市局主要领导监考,保证考试纪律严明。最终49名执法证持证人员全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及时将年审材料报送司法局进行备案,确保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八、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实时监控。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激励与评估约束机制,根据第三方审核发现违规线索,查处的违规事实,对第三方进行绩效激励。三是严格落实“两办法、一规程”,即《安阳市医疗保险第三方评审裁定管理办法》《安阳市医疗保障第三方审核服务中心管理考核办法》《安阳市医疗保障第三方审核服务中心操作规程》。四是进一步夯实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了行刑衔接机制,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五是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六是建立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开展活动,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七是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市直583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其中A级465家。八是构建监管网络新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医保基金监管职责的通知》和《安阳市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九是围绕基金安全,开展多项专项治理。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医保基金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清理信访投诉举报涉及医疗机构和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病历审核工作。十是建立医保执法信息化平台。研发了“安阳市医保执法监管平台+智能移动执法终端系统”,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能力。截至9月底,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29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19家,拒付追缴医保基金2143.58万元,行政处罚17家,处罚金额51.72万元。基金监管方式创新经国家医保局终期评估被评为“优秀”,圆满完成了国家试点任务。

  九、加强平安建设和信访工作

  一是将平安建设纳入《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二是制定《医疗保障信访管理办法》,规范信访办理,信访工作受到市信访局通报表彰。三是加强12345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等咨询反馈力度,为群众答疑解惑,缓解信访压力。四是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防患于未然。五是运用舆情监控软件,建立了舆情监测及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准确、高效研判应对。六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2021年9月,经评估,我局荣获2020年度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

  十、存在问题

  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亟待加强。基金监管工作任务异常繁重,而我市目前医保管理和经办机构仅设置到县级,基层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放管服”改革还需不断深入,河南省医保信息系统刚刚上线,垂管系统内容需省医疗保障局层面不断磨合完善,限制医保“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的理念、内容、方式方法存在不足,群众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还不够。

  十一、2022年工作计划

  法治工作不能一曝十寒,需要稳扎稳打,继续加强法治制度建设;法治工作也不能一成不变,需要锐意创新,拓展法治文化形式,使普法宣传更易入脑入心。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医保系统法治建设,为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群众实实在在的医保获得感、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做好几下几点: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管理、备案等工作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保障全省医保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事项办理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进一步提升医保队伍法律素质。加强学习实践,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医保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注重部门间协同配合,严肃法制审核,切实转变服务型执法理念,深化和拓展法治建设内涵和外延,带领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法制工作上新台阶。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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