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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医保局谋定而动切实打通集采药品进乡村“最后一公里”
】 发布时间: 2023-11-23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任海凤 【关闭窗口】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为确保集采药品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用得上药、用得起药、用上好药,殷都区医保局以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统领,将医共体作为有效载体,紧紧抓牢集采药品“牛鼻子”,充分发挥集采药品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集采政策和要求,积极推进集采药品进乡村活动,全力打通集采药品“最后一公里”。

  一、高位推动、强化共识

  近年来,省、市医保局相关领导多次到我区专题调研指导集采药品工作。殷都区乘势在全市率先开展了“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活动,成立了以医保局局长、区卫健委主任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医疗集团成立集采药品进乡村领导小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全程管控,全面推进集采药品进乡村工作。通过前期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出台了《殷都区医疗保障局 殷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集采药品进乡村”活动工作方案》(殷医保〔2022〕17号)。制定了第一批殷都区村卫生室集采清单(195个品规,其中国家基本药品82品规),完成了村卫生端、乡卫生院端信息系统改造,制作并张贴了统一集采专柜标识。医保局、卫健委、医疗集团、各级医疗机构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药品配送公司,保障集采药品供应,实现多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实行集采药品事前宣传培训、事中调度指导、事后奖惩落实,全面推动集采药品进乡村工作。

  二、依托医共体全力推进

  (一)用活政策、激励约束。积极完善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一是制定《集团成员单位集采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凡使用集采药品,差额的20%用于奖励医务人员,提高医务人员使用集采药品积极性;二是及时拨付每月集采药品款,提高药品供应商配送集采药品积极性;三是与医保门诊统筹、慢病、两病报销挂钩;四是与一般诊疗费挂钩;五是与医保结余基金分配挂钩;六是与DRGs付费挂钩。

  (二)紧盯目标、持续推动。殷都区医共体将集采药品进乡村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持续推进。一是清零活动,实现集采药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是提升集采药品销售额占药品销售总额的占比;三是全面实现应集采尽集采。

  (三)密切与集采药品进乡村的联系。打通集采药品进乡村“最后一公里”是医共体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医保资金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和DRG付费改革的客观需要。殷都区医共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集采药品落地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于此同时,集采药品落地有利于促进医共体持续健康发展。

  (四)综合发力、促进“四愿”。积极开展“四加强”行动,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二是加强集采药品监测;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实现“四愿”目标:医院愿进、医生愿用、患者愿买、公司愿送。从主观角度确保政策落地,打通集采药品基层“最后一公里”。

  (五)优化运作模式。

  1、确定集采药品种类,由医保局梳理集采各批次药品种类涉及到“两病”(高血压和糖尿病)、常见病、慢性病等基层常用的药品,形成清单后交区医疗集团,区医疗集团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安排专业人员结合村卫生室实际情况,筛选“两病”、常见病、慢性病等常用药品,确定参与“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活动的药品种类清单(以下简称:集采清单),初步确定195品规药品参与集采药品进乡村活动,其中国家基本药品82品规(见附件1)。

  2、开展培训。由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室进行培训,明确活动目标和集采清单内容,在现有村卫生室采购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建立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之间就本次“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活动的对接机制,完善单据流转程序。

  3、开展运行。乡镇卫生院参照集采清单指导村卫生室报量,由村卫生室联系配送公司确定报量内容并录入系统。集采药品配送至村卫生室后,由各乡镇卫生院予以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集采药品专用章”并予以入库。村卫生室对集采药品统一摆放,并统一标识“零差价集采药品专柜”。

  4、信息系统改造。村级信息系统改造已完成,添加集采药品筛选功能,方便村医快速定位集采清单中的药品。乡镇卫生院端的查询统计功能也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

  5、集采药品专柜标识。全区统一的“零差价集采药品专柜”标识,统一制作并张贴到位。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广为宣传。

  在区医保局的参与指导下,医共体连续召开线下10余次、线上20余次推进会,实现集采药品全覆盖。积极开展提升集采药品占比行动,现阶段已连续召开线下8次、线上30次推进会。同时实行日调度,开展量化排名,每天后5名单位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连续7天后5名的单位,由殷都区医共体组织在该单位召开现场会,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印发集采药品清单,标明药品价格,利用县、乡、村包村医师入户分发到老百姓手中,让老百姓了解药品价格,享受集采药品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取得成效

  (一)政策落地。一是实现了集采药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覆盖率100%,走出了集采药品走向全覆盖发展的便捷路;二是乡级医疗机构共采购和使用集采品种达到205种、村卫生室共采购和使用集采品种达到137种;三是集采药品使用量逐步提高,2023年1-9月份采药品销售总额共计2761.65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1182万元,增幅74.82%。

  (二)群众受益。一是药占比降低,区级医疗机构2022年药占比34.11%,与今年同期相比药占比29.97%下降4.14%;二是群众自付比降低,满意度提高,全面缓解了群众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问题,给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三)基金安全。一是2023年1-9月份集采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占比33.1%,较去年同期增加11.02%;二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DRGs付费、集采药品一脉相承,集采药品推动了DRGs付费工作,实现了降成本、腾空间。

  (四)药品质量保障。医共体运营管理部内形成专班,成立药事委员会,专题研究集采药品供应、使用、不良反应监测、合理化用药等工作,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截止目前未发现集采药品不良反应,提高了我们使用集采药品的信心。

  下一步殷都区将加大力度、创新机制,做到应集采尽集采,将医生处方权合理、合规化,充分发挥医保局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对医共体的指导监督,县乡村形成合力,为集采药品进乡村做出殷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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